服務條款
第1條(目的)
本條款旨在規範 Kiuring Inc.(電子商務經營者,以下稱「公司」)所營運的 Dearling 網上商城(以下稱「商城」)提供的互聯網相關服務(以下稱「服務」)的使用,以及商城與用戶之間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事項。
※ 透過 PC 通訊、無線網絡等方式進行的電子商務,在不違反其性質的範圍內,亦準用本條款。
第2條(定義)
1. 「商城」指公司為向用戶提供商品或服務(以下稱「商品等」),利用電腦等資訊通訊設備所設立、可交易商品等的虛擬營業場所,同時亦指營運該網上商城的經營者。
2. 「用戶」指連線至商城並按本條款接受商城所提供服務的會員及非會員。
3. 「會員」指已在商城完成會員註冊,並可持續使用商城所提供服務的人士。
4. 「非會員」指未有註冊會員而使用商城所提供服務的人士。
第3條(條款的公佈、說明及修訂)
1. 商城會將本條款內容、商號、代表人姓名、營業地址(包括可處理消費者投訴的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郵地址、商業登記號碼、通訊銷售業申報編號、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等,公佈於 Dearling 網上商城的服務畫面(設定),方便用戶知悉。條款內容可透過連結頁面供用戶查閱。
2. 商城須在用戶同意條款之前,另以連結頁面或彈出視窗等方式,令用戶能夠理解條款中有關撤回要約、送貨責任、退款條件等重要內容,並取得用戶確認。
3. 商城可在不違反《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條款規制法》、《電子文件及電子交易基本法》、《電子金融交易法》、《電子簽署法》、《資訊通訊網絡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法》、《上門銷售法》、《消費者基本法》等相關法例的範圍內修訂本條款。
4. 商城修訂條款時,須列明生效日期及修訂原因,由生效日期前7日起至生效日期前一日止,連同現行條款一併公佈於商城首頁。但如屬對用戶不利的修訂,須最少提前30日公佈,並清楚對照修訂前後的內容,方便用戶理解。
5. 修訂後的條款只適用於生效日期之後訂立的合約;此前已訂立的合約,仍適用修訂前的條款。但已訂立合約的用戶如在第3款所定的公佈期間內向商城表示希望適用修訂後條款並獲商城同意,則適用修訂後條款。
6. 本條款未有規定的事項及本條款的解釋,依照《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條款規制法》、公平交易委員會所定的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指引及相關法例或商業慣例處理。
第4條(服務的提供及變更)
1. 商城執行以下業務。
(1) 提供商品或服務資訊並訂立購買合約
(2) 送遞已訂立購買合約的商品或服務
(3) 其他由商城決定的業務
2. 如商品或服務售罄或技術規格變更,商城可變更日後訂立的合約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內容。屆時須列明變更後的內容及提供日期,並即時公佈於原有內容的公佈位置。
3. 如因商品售罄或技術規格變更等原因,需要變更已與用戶訂約提供的服務內容,商城須即時以可通知的地址通知用戶。
4. 在前款情況下,商城須賠償用戶因此蒙受的損失。但商城證明其並無故意或過失者除外。
第5條(服務的中斷)
1. 如因電腦等資訊通訊設備的維修檢查、更換、故障或通訊中斷等原因,商城可暫時中斷提供服務。
2. 如因第1款原因導致服務暫時中斷,令用戶或第三者蒙受損失,商城須負賠償責任。但商城證明其並無故意或過失者除外。
3. 如因業務轉型、放棄業務、企業合併等原因而無法提供服務,商城須按第8條所定方式通知用戶,並按商城原先提出的條件補償消費者。如商城未有公佈補償標準,須以與商城通用貨幣價值相當的實物或現金,向用戶支付其里數或積分等。
第6條(會員註冊)
1. 用戶按商城所定的註冊表格填寫會員資料,並表示同意本條款,即可申請註冊會員。
2. 對於按第1款申請註冊的用戶,除有以下任何一項情況外,商城均會將其註冊為會員。
(1) 申請人曾按本條款第7條第3款喪失會員資格。但按第7條第3款喪失會員資格後已滿3年並獲商城同意重新註冊者除外。
(2) 登記內容有虛假、遺漏或錯誤
(3) 其他經判斷註冊為會員會在商城技術上造成明顯障礙的情況
3. 會員註冊合約於商城的承諾送達會員時成立。
4. 會員註冊時登記的事項如有變更,須於合理期間內以修改會員資料等方式通知商城。
第7條(會員退出及資格喪失等)
1. 會員可隨時向商城申請退出,商城會即時處理。
2. 會員如有以下任何一項情況,商城可限制或暫停其會員資格。
(1) 申請註冊時登記虛假內容
(2) 未有按期支付透過商城購買的商品等價款或其他因使用商城而負擔的債務
(3) 妨礙他人使用商城或盜用他人資料等威脅電子商務秩序
(4) 利用商城從事法例或本條款禁止或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行為
3. 商城限制或暫停會員資格後,如同一行為重複2次或以上,或於30日內仍未糾正其原因,商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4. 商城取消會員資格時,會註銷其會員登記。屆時須通知該會員,並於註銷前給予最少30日的申辯機會。
第8條(對會員的通知)
1. 商城向會員發出通知時,可發送至會員事先與商城約定指定的電郵地址。
2. 如通知對象為不特定多數會員,商城可於公告欄公佈1星期或以上,以代替個別通知。但對會員本人交易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仍須個別通知。
第9條(購買申請及同意提供個人資料等)
1. 用戶在商城以下列或類似方式申請購買,商城須於用戶申請購買時,以易於理解的方式提供以下各項內容。
(1) 搜尋及選擇商品等
(2) 輸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郵(或手提電話號碼)等
(3) 確認條款內容、撤回權受限的服務、運費及安裝費等費用負擔的相關內容
(4) 同意本條款並確認或拒絕上述第(3)項事項的表示(例如滑鼠點擊)
(5) 申請購買商品等及其確認,或同意商城的確認
(6) 選擇付款方式
2. 商城需要向第三者提供購買者個人資料時,須告知購買者(1)接收者、(2)接收者的使用目的、(3)所提供的資料項目、(4)接收者的保存及使用期間,並取得同意(同意事項變更時亦同)。
3. 商城委託第三者處理購買者個人資料時,須告知購買者(1)受託者、(2)委託處理的業務內容,並取得同意(同意事項變更時亦同)。但如屬履行服務合約所必需並與提升購買者便利相關,按《資訊通訊網絡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法》所定方式,透過私隱政策告知即可,毋須另行進行告知及同意程序。
第10條(合約的成立)
1. 對於第9條的購買申請,如有以下任何一項情況,商城可不予承諾。但與未成年人訂立合約時,須告知如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取消合約。
(1) 申請內容有虛假、遺漏或錯誤
(2) 未成年人購買煙酒等《青少年保護法》禁止的商品及服務
(3) 其他經判斷承諾購買申請會在商城技術上造成明顯障礙的情況
2. 商城的承諾以第12條第1款的收妥確認通知形式送達用戶時,合約即視為成立。
3. 商城承諾的意思表示,須包括對用戶購買申請的確認、可否出售、購買申請的更正或取消等相關資訊。
第11條(付款方式)
在商城購買的商品或服務,可以下列方式中的可用方式付款。但商城不得就用戶的付款方式,在商品等價款以外以任何名義加收任何手續費。
(1) 電話理財、網上理財、郵件銀行等各種轉賬
(2) 預付卡、扣賬卡、信用卡等各種卡類付款
(3) 網上無摺存款
(4) 電子貨幣付款
(5) 貨到付款
(6) 以商城發放的里數等積分付款
(7) 以與商城簽約或經商城認可的禮券付款
(8) 其他電子付款方式等
第12條(收妥確認通知、購買申請的變更及取消)
1. 用戶提出購買申請時,商城會向用戶發出收妥確認通知。
2. 收到收妥確認通知的用戶,如有意思表示不一致等情況,可於收到通知後即時要求變更或取消購買申請;商城如在送貨前收到用戶要求,須即時按其要求處理。但如已付款,則按第15條有關撤回要約的規定處理。
第13條(商品等的供應)
1. 除與用戶另有約定外,商城須由用戶提出要約當日起7日內,採取訂製、包裝等必要措施以送遞商品等。但如商城已收取全部或部分價款,須由收款當日起3個工作天內採取措施。商城須採取適當措施,令用戶可確認商品等的供應程序及進度。
2. 商城須列明用戶所購商品的送貨方式、各方式的運費承擔者及送貨期限。如商城超過約定送貨期限,須賠償用戶因此蒙受的損失。但商城證明其並無故意或過失者除外。
第14條(退款)
如用戶申請購買的商品等因售罄等原因而無法交付或提供,商城須即時將原因通知用戶;如已預先收取價款,須由收款當日起3個工作天內退款或採取退款所需的措施。
第15條(撤回要約等)
1. 與商城訂立商品等購買合約的用戶,可由收到《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2款所定合約內容書面文件當日(如商品等的供應遲於收到書面文件,則由收到商品等或開始供應商品等當日)起7日內撤回要約。但如該法對撤回要約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2. 用戶收到商品等後,如有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不得退貨或換貨:
(1) 因可歸咎於用戶的原因導致商品等滅失或損毀(但為確認商品等內容而損毀包裝者,仍可撤回要約)
(2) 因用戶使用或部分消耗導致商品等價值顯著減少
(3) 因時間經過導致商品等價值顯著減少、難以轉售
(4) 可複製為同等性能商品等的,其原件商品等的包裝已損毀
3. 在第2款第2項至第4項的情況下,如商城未有事先在消費者容易知悉之處列明撤回受限的事實,或未有提供試用商品等,用戶的撤回不受限制。
4. 不論第1款及第2款的規定,如商品等內容與標示、廣告內容不符,或與合約內容的履行不一致,用戶可由收到該商品等當日起3個月內,或由知悉或可得知悉該事實當日起30日內撤回要約。
第16條(撤回要約的效力)
1. 商城收到用戶退回的商品等後,須於3個工作天內退還已收取的價款。如延遲退款,須就延遲期間按《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施行令》第21條之2所定的延遲利率支付延遲利息。
2. 退款時,如用戶以信用卡或電子貨幣等方式付款,商城須即時要求該付款工具的提供者停止或取消收費。
3. 撤回要約時,退回商品等所需費用由用戶承擔。商城不得以撤回要約為由向用戶索取違約金或損害賠償。但如因商品等內容與標示、廣告不符或與合約內容的履行不一致而撤回,退貨費用由商城承擔。
4. 如用戶收貨時已支付運費,商城須清楚標示撤回時該費用由哪一方承擔,方便用戶知悉。
第17條(個人資料保護)
1. 商城收集用戶個人資料時,只會在提供服務所需範圍內收集最少的個人資料。
2. 商城不會在會員註冊時預先收集履行購買合約所需的資料。但如按相關法例須於購買合約前核實本人身份而收集最少的特定個人資料,則不在此限。
3. 商城收集及使用用戶個人資料時,須告知該用戶其目的並取得同意。
4. 商城不得將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目的以外的用途;如產生新的使用目的或向第三者提供,須於使用、提供階段告知該用戶其目的並取得同意。但相關法例另有規定者除外。
5. 商城按第2款及第3款需取得用戶同意時,須預先列明或告知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的身份(所屬部門、姓名及電話、其他聯絡方式)、資料的收集目的及使用目的、向第三者提供資料的相關事項(接收者、提供目的及所提供資料的內容)等《資訊通訊網絡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法》第22條第2款所定事項;用戶可隨時撤回該同意。
6. 用戶可隨時要求查閱及更正商城所持有的本人個人資料,商城有義務即時採取必要措施。如用戶要求更正錯誤,商城在更正該錯誤前不得使用該個人資料。
7. 商城為保護個人資料,須將處理用戶個人資料的人員限制於最少,並就包括信用卡、銀行戶口在內的用戶個人資料的遺失、被盜、外洩、未經同意提供予第三者、竄改等對用戶造成的損失負上全部責任。
8. 商城或從商城取得個人資料的第三者,在達成個人資料的收集目的或取得目的後,須即時銷毀該個人資料。
9. 商城不會將收集、使用、提供個人資料的同意欄預設為已剔選。商城須具體列明用戶拒絕同意時受限的服務,並且不會以用戶拒絕同意收集、使用、提供非必要項目的個人資料為由,限制或拒絕提供會員註冊等服務。
第18條(商城的義務)
1. 商城不會從事法例及本條款禁止或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行為,並須按本條款的規定,盡最大努力持續及穩定地提供商品及服務。
2. 商城須設有保護用戶個人資料(包括信貸資料)的保安系統,令用戶可安全使用互聯網服務。
3. 如商城就商品或服務作出《標示廣告公正化法》第3條所定的不當標示、廣告行為,令用戶蒙受損失,須負上賠償責任。
4. 商城不會向用戶發送其不希望收到的營利性廣告電郵。
第19條(會員ID及密碼的責任)
1. 除第17條的情況外,ID及密碼的管理責任由會員承擔。
2. 會員不得讓第三者使用其ID及密碼。
3. 會員如得知其ID及密碼被盜或被第三者使用,須即時通知商城,並遵從商城的指示。
第20條(用戶的義務)
用戶不得作出以下行為:
1. 申請或變更時登記虛假內容
2. 盜用他人資料
3. 更改商城所刊登的資訊
4. 傳送或刊登商城所定以外的資訊(電腦程式等)
5. 侵犯商城及其他第三者的版權等知識產權
6. 損害商城及其他第三者的名譽或妨礙其業務
7. 在商城公開或刊登淫褻或暴力的訊息、影像、聲音及其他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資訊
第21條(連結商城與被連結商城的關係)
1. 上層商城與下層商城以超連結(連結對象包括文字、圖片及影片等)等方式連接時,前者稱為連結商城(網站),後者稱為被連結商城(網站)。
2. 如連結商城已於其首頁或連接時的彈出畫面列明,對被連結商城獨立提供的商品等與用戶進行的交易不負保證責任,則對該交易不負保證責任。
第22條(版權的歸屬及使用限制)
1. 商城所創作作品的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歸商城所有。
2. 用戶不得在未經商城事先同意下,以複製、傳送、出版、發行、廣播或其他方法,將透過商城取得的資訊中知識產權屬於商城的資訊用於牟利目的,或讓第三者使用。
3. 商城按約定使用屬於用戶的版權時,須通知該用戶。
第23條(爭議解決)
1. 商城為反映用戶提出的正當意見或投訴並補償其損失,設立並營運損失補償處理機構。
2. 商城會優先處理用戶提交的投訴及意見。但如難以迅速處理,會即時通知用戶原因及處理時間表。
3. 商城與用戶之間發生的電子商務爭議,如用戶申請損害救濟,可按公平交易委員會或市、道知事委託的爭議調解機構的調解處理。
第24條(司法管轄及適用法律)
1. 商城與用戶之間的電子商務爭議訴訟,由起訴時用戶住所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專屬管轄;如無住所,則由居所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專屬管轄。但如起訴時用戶的住所或居所不明,或用戶居於外國,則向《民事訴訟法》所定的管轄法院提起。
2. 商城與用戶之間提起的電子商務訴訟,適用大韓民國法律。
[商業資料]
商號:Kiuring Inc.(株式會社Kiuring)
代表人:Sanghyun Choi
地址:大韓民國首爾特別市江南區江南大路112街47號2樓665A室(論峴洞)
商業登記號碼:780-86-03806
通訊銷售業申報編號:2024-首爾江南-00726
電郵:contact@dearling.ai